一、借钱有担保人算证据吗
在诉讼中,借贷关系的证明依赖于多种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等。当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时,这一行为可作为重要证据,既可以是书证也可能是证人证言。担保人作为证人,能证实借款事实及担保协议细节。尽管如此,要使担保人的证言成为有效证据,必须通过法庭的严格审查。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若借钱有担保人,维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明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可先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留存相关证据。如借款人仍不还款,可根据担保方式采取行动。若为一般保证,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在法院对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要及时行使权利,以免超过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在维权过程中,需保留好所有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催款通知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钱没借条只有担保人算证据吗
仅借钱没借条只有担保人不能单独作为充分证据。担保人的存在可作为一种间接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可能存在。但仅以此,在法律诉讼中可能面临举证不足的风险。若要更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需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体现借款事宜)等。这些证据与担保人的存在相结合,能增强借款事实的可信度。然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仅靠担保人,在诉讼时可能需要通过调查等方式进一步获取证据来支持主张,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借钱有担保人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属于书证或证人证言的范畴。担保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担保的约定。因此,借钱有担保人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必须经过法庭的查证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