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打官司没有钱还怎么办
倘若被作为执行对象的公民由于经济困境无法清偿借款、缺乏稳定收入来源以及丧失了工作能力等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中止或终止执行。这就意味着,在实际情况中,假如被借款人确实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压力无法及时偿还所欠债务,并且也无法寻找到其他有效的收入途径和维持劳动力,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出于公正和人道主义的考量,决定终止执行相关的程序。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情形并不能使借款人完全摆脱其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仅仅是暂时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来追讨债务而已。因此,借款人仍然需要积极地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以解决还款问题,或者尝试寻找其他可行的方法来筹集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借款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在处理涉及巨额现金贷款的案件时,通常所必需的关键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借贷行为的证据,即能够证实您曾经向对方出借资金的具体情况。
这部分证据主要包括了两种类型:
其一,如果您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交付给对方,那么您就需要提供相关的银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而如果您选择以现金的方式进行
其次,是关于您主张债权的证据,这部分证据主要是为了证明您曾经向借款人提出过还款请求。
这些证据既可以是借款人以书面形式制定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您多次向对方催讨欠款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三、借款打官司打输了怎么办
倘若司法诉讼中涉及到借贷行为的事件不幸败北,对此首先您务必详细了解并熟知当前的裁决结果究竟为何,且具体败诉的原因又是为何。若是裁定之因在于证据充足度不足,那么在此之后,您便可在规定的法定期限内着手收集新近获得的强有力证据,进而向上级法院进行上诉行动。只要裁决尚未生效,那便是有机可乘的机会,请务必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时间窗口,尽可能地进行上诉尝试。然而,若裁决已然生效,那么您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并履行裁决所确定的各项义务,例如清偿债务、支付贷款利息等等事项。否则,对方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可能会直接致使您的资产遭受查封、扣押乃至冻结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对个人信用状况形成负面影响。当然,如果您坚信裁决结果在法律适用上出现错误或是审判程序涉嫌违规等异常情况下,也可考虑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而提出再审申请。然而,这一切均需要以充足的理由与确凿的证据为支撑才能够得到实现。总而言之,面对此类情况,我们必须保持冷静、理智的头脑,运用法律手段来依法依规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公民因经济困境无法偿还债务,法院可中止或终止执行。但借款人仍需承担还款责任,需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方案或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中止执行仅暂免法院强制执行,非免除还款义务。